有人說……絕情的分手是殘忍,但最殘忍的是……讓對方活在有可能復合的假像中……用同情刀在對方心中劃下那一條條的傷口……直到對方的心剝落到體無完膚為止……。

    與其用不捨來掩飾自己的叛離,不如好心的讓對方認清事實,即使當個壞人又何妨?至少在最後幫助他……給他(她)一刀痛快……讓對方認清事實,讓他(她)去追求另一份幸福。

    感情的世界……沒有所謂的聖人,也沒有所謂的好聚好散……總是有人會心碎,會落淚……但至少不要是欺騙……。

    沒了感覺為何不敢面對……是不敢面對自己…還是不敢面對對方…到底還想雕塑什麼樣的形象再對方身上?還是期望著對方能給你(妳)一個全身而退的理由?每個人都想好嗎?一樣在每一段感情有獲得、有失去,不管什麼樣的理由……請告訴自己……同情跟不捨只是在無情的踐踏對方……而不是為了對方著想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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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urtis 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